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科研处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重点课题集中结项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申报计划应在2026年4月之前结项的校级重点科研项目。
二、验收办法
按照《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康职院教字〔2025〕5号),开展集中结项验收工作。评审结束后,针对通过本次验收的课题,将统一公示并发文。对于未通过鉴定的项目,依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已申请过延期的课题,不再给予延期鉴定机会,直接撤销该项目;对未通过验收的课题,则需继续深入研究,为下次结项做好准备。
本次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结题材料提交时间:9 月 11 日 12 点前
(二)会议评审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验收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教学单位需自行组织本单位课题的初审工作,对提交材料要严格把关,初审后,统一将结项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报送材料务必完整、准确,且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科研处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对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退回或撤销本次结项申请,请各教学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务必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课题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准备材料。凡申报参加本次验收的课题,需按以 下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1. 所提交材料按照封面、项目申报书、立项文件、开题报告、中期评估材料、研究成果、成果鉴定申请表等材料依次装订成册,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
2. 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论文、专利或鉴定成 果等多种形式。所有申报结项的项目,均需提供一份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3. 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专著、译著须提交纸质原件 1 本,以及包含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的电子扫描件;专利、鉴定成果须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4. 项目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如凭“录用通知”或 “出版合同”申请结项,原则上不予结项。
5. 所有结项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 否则不得作为结项成果。
(三)规范过程管理。需延期或撤销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填写《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教学单位写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备案。对于伪造相关申报材料的课题负责人,按照学校学术规范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老师 电子邮箱:20091024@gcc.edu.cn
附件下载:https://kyc.gzkdp.edu.cn/zlxz/xjxm/index.htm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