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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在研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组织开展我校在研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项目的范围

1.广东省2023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2.广东省2024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3.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4.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

5.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

6.2025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7.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8.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5年度课题

9.广东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课题

(二)结项验收项目的范围

1.广东省2023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2.广东省2024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3.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4.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

5.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5年度课题

6.广东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课题

(三)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工作要求。纵向科研项目根据项目来源主管单位的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主管单位对中期检查不做要求的填写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结项验收工作要求。纵向科研项目根据项目来源主管单位的要求填写结项报告书并提借相关材料。

3.提交结项成果的要求

(1)所有结项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项成果。

(2)专著、译著须提交纸质原件1本(交至科研处),以及包含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3)论文须提交原件(交由所在单位核对后返还)以及包含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4)专利、鉴定成果须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的原件(交由所在单位核对后返还)以及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5)成果反响须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原件(交由所在单位核对后返还)以及复印件、电子扫描件(PDF版)。

(6)项目组须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1份,突出研究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约5000字。

(7)项目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如凭“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将不予结项。 

(8)申请延期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下达单位的相关管理文件及规定执行。

(四)为规范科研资料存档及便于查阅,请各项目组按照以下要求装订及提交材料:

1.中期检查材料按照“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成果及其它佐证材料”的顺序合成电子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完整),和提交纸质材料。

2.结项材料按照“封面、材料目录、立项文件或通知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成果鉴定申请表、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研究成果及其它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加装白色硬皮纸封面)的纸质材料及合成电子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完整)。     

二、受理时间及要求 

1.中期检查材料提交。各单位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前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结题材料提交。广东省教育厅主管项目,各单位于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前将结项材料递交至科研处,我处将组织结项评审工作。其他的按主管项目单位通知再具体通知。

三、其他

广东省教育厅主管项目可登陆我校科研处网站下载所需表格,其他纵向科研项目所需表格可登陆项目来源主管单位网站下载;如没有相关表格可采用我校有关中期检查及结项的表格。
  

联系人:梁老师  电子邮箱:20091024@gcc.edu.cn
 
  教育厅项目相关表格下载: https://kyc.gzkdp.edu.cn/zlxz/zxxm/index.htm

校级项目相关表格下载:https://kyc.gzkdp.edu.cn/zlxz/xjxm/index.htm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6年7月17日